1、1) 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企业网上报告管理”->“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菜单。
(资料图)
2、2) 选择“延期收款报告”->“延期收款报告新增”菜单。
3、进入延期收款报告查询页面。
4、该页面分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为查询条件,下半部分显示查询结果列表部分。
5、3) 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报关单数据列表,如下图所示。
6、点击【重置】按钮时,可以重新输入新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
7、系统提供以下三种查询方式:a) 输入条件如果不填报关单号,必须输入“出口起始日期”和“出口截止日期”。
8、日期输入可点击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进行选择。
9、b) 输入报关单号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忽略其他输入信息,只按照“报关单号”输出查询结果。
10、c) 输入合同号时,系统忽略收汇日期查询条件,按照合同号进行查询并输出查询结果。
11、4) 点击查询结果的报关单号超链接,可以查看该条数据的详细信息。
12、5) 点击页面右下角【新增】按钮,系统自动新增一行列表,点击预计收款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可以选择需报告的预计收款日期,关联关系类型,点击报告金额输入框可以输入需报告的出口金额。
13、6) 如有多条报告记录,可以点击页面右下角【新增】按钮继续录入。
14、输入完成后,如需删除,可以勾选一条或多条数据记录,点击页面右下角【删除】按钮,系统弹出提示框“您确认删除吗?”,点击确认框中的【确定】按钮可以删除所勾选的记录。
15、8) 完成新增延期收款信息录入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弹出确认框“确定要提交这些数据吗?”,点击页面右下角【确定】按钮,系统提示“报告新增成功!”。
16、点击页面右下角【关闭】按钮,可以实现页面关闭。
17、1.1.2.1.3 操作注意事项1) 输入查询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 报关单号与“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
18、b) 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超过30 天。
19、c) 合同号精确查询。
20、2) 输入新增报告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 预计收款日期不能早于出口日期。
21、b) 所输入报告金额必须为正数。
22、c) 所输入报告金额合计不能超过最大可报告金额。
23、3) 对于出口日期在当前日期30 天前的数据,企业应到外汇局办理延期收款报告。
24、4) 已进行差额报告的数据不得进行贸易信贷报告。
25、5) 已进行其他特殊交易报告的数据可以同时进行贸易信贷报告,各类报告的金额合计不得超过该笔出口数据的最大可报告金额。
26、6) 贸易信贷报告数据参与非现场总量核查筛选金额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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