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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推动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快速解决,4月17日,德阳市市场监管局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建立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委托调解机制。并在机制建立后,德阳市场监管局首次接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2件外观专利侵权纠纷民事案件进行行政先行调解。
据了解,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委托调解是指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委托市市场监管局对外观专利侵权纠纷进行行政调解或委托德阳市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商标侵权纠纷进行人民调解,协议达成后由市中级法院进行审查并出具民事调解书的工作机制。市场监管局接受委托后及时确定调解人员,以当面调解、电话调解、网上调解或其他便民利民的方式,联系各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并在十五日内办结。当事人在委托调解中达成调解协议的,市市场监管局于3个工作日内提请市中级法院审查后出具民事调解书,当事人在委托调解中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原告申请撤诉的,市市场监管局提请市中级法院审查后出具民事裁定书。
据悉,该机制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共同组成了德阳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体系,有利于当事人在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之间自由选择和切换,实现不同保护方式的无缝对接,将极大便利当事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激发企业创新热情。(易显刚)
编辑:孙家钰 校对:张可 审核:申涵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