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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开店,可以申请补贴三千万元”。面对这样的诱惑,你是否心动?请注意,在你心动的那一刻,你的钱袋子可能已经被不法分子盯上了。近日,云霄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件并当庭宣判。
经审理查明,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10月初,被告人蔡某彬虚构租赁店面与受害人何某某合伙开店,将何某某拉入其建立的QQ群,在QQ群中一人充当多个不同身份与何某某聊天,以新店开业要做宣传推广、迎接电视台采访、开店可以申请补贴三千万元、领取补贴需要手续费等为由,多次对何某某实施诈骗,骗取何某某现金人民币23295.79元、手机一部、充电宝一个,价值合计25915.79元。案发后,被告人蔡某彬自动投案,积极退赔何某某经济损失并取得何某某的谅解。
云霄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彬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等,结合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现,当庭依法判处被告人蔡某彬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云霄法院提醒:凡是许诺“高补贴、高回报、高收益”但要您先支付费用、先付款的都要留个心眼。不法分子屡屡利用群众期待低投入高回报的贪念和拒绝沉没成本的心理作用,在合作投资高额回报、快速致富项目等极具诱惑的信息背后,隐藏的往往是诈骗套路。希望广大群众要保持清醒头脑,提高反诈意识,莫贪高额回报,理性投资,与他人合伙经营商铺应多方面、多途径核实、了解项目及合作人的真实情况,不要轻信他人,避免上当受骗。(记者 李立平 通讯员 林文权 汤筱晴)
来源:闽南日报